第二十八章 紧追不舍
我在三国被杀了一万次
傻子有点聪明
这样两件绸甲重叠,原本的明光铁叶扎甲就穿不上了,只能在外面套上那件“大甲”。
他也不想再改制这件参与刺董案时获赠的铁甲,见丘驭仍穿着皮甲,就把这件铁甲赠送给了他。
“谢主公赐甲。”丘驭很是感激,毕竟秦川送给自己的的这件甲,比秦川自己穿着的那件改制旧甲好多了。
一行人在中条山出口,寻了隐蔽处埋伏,饿了就吃炒面,渴了就喝溪水。
整整等了三天,终于等到了白波军再次袭击运粮队伍。
“咕咕。”
有士卒学鸟叫,通报有敌人接近。
只见一行数百名白波军,牵着三匹马,从山中悄悄潜出。
见到运粮队正在谷口休息,白波军这边就有两三人整理衣甲,翻身上马,准备率队突袭。
“徐晃,可敢与我一战?”秦川从树上跳了下来,大声喝道。
就连白波军小头目都能骑马,自己却只能走路,毫无逼格,秦川也很是无奈。
对面众人被吓了一跳,秦川虽然仔细观察谁最先回头,但也没判断出谁是徐晃。
“有伏兵,撤。”
白波人不接受单挑,见形势不对,就要撤离。
两百士卒齐齐杀出,白波军虽人多势众,其实大多是来准备背粮回营的,所以无心恋战,转身就往中条山中逃去。
秦川迈开大步,身先士卒,很快追上对方一人,伸手抓来问道:“前面谁是徐晃?”
“呸。”白波士兵闭上双眼,一副任你打杀的模样,不肯回答。
秦川没时间跟他纠缠,只把他往地上一扔,自有后面丘驭料理,又往前追去。
连续抓了七八个白波士卒,终于有人说道:“那个骑黄马的就是。”
秦川速度虽然超过常人,但对方不顾山路复杂崎岖,催着马只顾逃跑,一时之间也追不上。
白波军逐渐跑散,而骑着马能走的路有限,就算前方的人一时转过山头,脱离了秦川的视线,秦川仍然能跟着可以跑马的路径追踪。
要说陆地上什么动物最能跑,看法有很多。但谁也无法否认,不考虑特定环境,最擅长长跑还是人类。
人类能够在大脑高度进化和工具出现之前,就在原始社会脱颖而出,战胜无数大型动物和猛兽,获得大量肉食,站到食物链顶端,靠的不是尖牙利爪,而是利用群体协作和长跑能力进行的“耐力狩猎”。
在人类的进化史中,直立行走、脚趾粗短、后肢强壮、脱去毛发、汗腺发达之类特征,都指向了“更好的奔跑和散热”这个方向。
因此哪怕是斑马野牛,即使一开始能迅速地超过人类,但它们都无法持久,最终会被人类追上。
要是它们敢象人类一样,进行长时间不间断的奔跑,最后都会内脏过热,衰竭而死。
就奔跑来说,人类的速度不是最快的,但绝对是最耐久的。
而秦川,无论是耐力和速度,都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人类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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