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我不答应
下乡插队:绝美知青住我家
清风不寂寞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肖华和大壮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陈为民答应他们,每天卖鱼的钱只要达到二十元,就给他们每人五毛钱的奖励。如果达到五十元,奖励就变成每人一元。
当然了,这五十元的标准太高,几乎没有达到的可能。就和后世的彩票差不多,意思大家差不多都懂。
但是,就是这样的条件,还是让两个人红了眼,拼了命,往死里搞。
虽然刮风下雨,天气难测,两个人不可能每天晚上都去河里钓鱼,也不可能每天白天都去供销社卖鱼。
但是,一个月干上二十天左右问题应该还是不大。
二十天下来,那奖励可就是一张大团结了。奶奶的,比好多国家干部的月工资都高。
何况,年底生产队还有分红,简直想都不敢想。
把钓鱼和卖鱼的事情交给肖华和大壮之后,陈为民整个人都清闲了起来。
他每天一边等肖华过来送卖鱼的钱,一边在庄子四周乱转悠,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还真像一个二流子。
这人一闲下来,那脑子就容易有毛病,总会去琢磨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陈为民的脑子里现在想的是离开陈家庄,离开马甸公社,去县里,甚至是去市里。
原本,他口袋里只有两元钱,那是梁文斌给他的活动经费,用来做车费是足够了。
但是,陈为民感觉太少,所以,他又等了几天。
这几天下来,他手中的现金已经一百多,快两百了,都是肖华交上来的卖鱼钱。
不错,他没有把这笔钱急着交给梁文斌,而是暂扣了下来。因为,他想挪用这笔钱。
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的大事情,陈为民感觉自己不适用这个法律条例。因为他只是暂借,等回来之后,一定会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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