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叫花鸡
农家糙汉,捡的媳妇超旺家
宝宝是天使
“这个,为什么唤作叫花鸡呢?”
顾槐换了个姿势,微微往后仰着,好让腿伸直些。
温柔歪了歪头,觉得如果从射雕英雄传开始解释便有点长远了。
于是道:“这是一个传闻,一个乞丐偶然得到了一只野雉,在河边拔毛扒皮清洗,手中没有香料,只能以草木之叶裹之,点火将其埋在泥土中,烤熟之后十分美味,故有此名。”
“原来如此,这有点像当年行军时的场景。”
顾槐看着透过泥土缝隙飘出来的细烟,若有所思。
穿越来到大越国这些时日,温柔还是第一次听到顾槐提起“行军”二字,不由心中好奇。
但看他不愿多说,便也没再多问,来日方长,不急一时。
温柔做事利索,哪怕是闲聊,手上也不停歇。
时不时戳一戳埋好的土,让里面的烟缓缓排出来,约摸一盏茶的时间,香味也慢慢飘了出来。
温柔激动地搓搓手,终于能吃上想念已久的美味,实在是让人激动。
“顾大哥,马上就可以吃啦!”
判断叫花鸡生熟的方式便是看泥土的颜色,烤炙的过程野雉中的油分析出,又被泥土包裹,反过来锁住雉中水分。
温柔拿个小木棍扒拉着,时不时将它翻个面儿。
待到油脂不再分泌,土干鸡熟,一点一点剥开表皮土块儿,荷叶的清香和鸡肉的鲜美混在一起,表皮酥脆,入口嫩滑。
事实证明,温柔只是不会用土灶罢了,厨艺还是可圈可点的。
“呐呐呐,快看!”
温柔小心地扒拉开散落下来的土渣,托着荷叶放到桌子上。
“温姑娘,敢问你师从何人?这未免也太厉害了。”
顾槐原本并不觉得饿,可这香气不听使唤,窜进鼻中,鼻孔微微翕动,让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哈哈,实不相瞒,我师从山顶道人,五星山来,沿氓河之水而去,行踪不定。”
一番胡诌,说的她自己都险些信了。
“山顶道人?”顾槐左手食指搓了搓拇指指腹,想了想,道:“虽从未听闻,但能做出如此菜肴,定非凡品。”
“那是自然。师父他老人家还打算建立自己的品牌呢!”
“品牌?作何解?”
温柔扯着鸡腿的手微顿,一边答话,一边将一只鸡腿递给顾槐,“品牌便是师父自己的招牌,快尝尝看,味道如何?”
“原来尊师志向高远,想打出自己的名号。”
顾槐看着那鸡腿,又看看温柔嘴角边晶莹的水滴,并没有接,而是推给了她,道:“我不喜鸡腿,还是你吃吧。”
说着便伸手去扯鸡胸处的骨头架子,没多少肉,只能咂摸咂摸味道了。
“哎,顾大哥,这叫花鸡非要就着荷叶才好吃。”
温柔拉开他的手,撕下一角荷叶,递到他的唇边。
顾槐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乖乖张口。
一口咬下去,满口充斥着鸡肉的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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