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孤儿不一般1
快穿之咸鱼被迫踏学途
碧落方仪
意识渐渐回笼,潇瑶觉得自己的头有些痛,她伸手想要抚摸自己的额头,却又感觉到了来自手腕处的痛。
目光看向自己发痛的手,便见那只手正流着鲜红的血液,血液顺着手腕往下流,低落在水中,水慢慢红了红色。
潇瑶也是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温热的水中,身上的白色裙子已经湿透,还染了不少红色。
“主人,快些止血,不然就要流血而亡了。”
潇瑶闻言,下意识地使用自己的治疗异能,鲜血依旧再往下流,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感让她慢慢清醒过来。
这已经不是末世了,她能感觉到疼痛。
想到这,她猛地站起身来,取下一旁架子上的毛巾,包裹着自己的手腕,想要一手撤掉自己身上已经湿透了的衣物,却发现自己的力气小得可怜,只好规规矩矩地将身上的衣物脱下来,换上一旁的浴袍。
她打量着这个浴室,这是一个不小的浴室,还有一个大大的浴缸,洗手台上摆放着不少护肤品,那些潇瑶虽然认不出来价格,但从浴室的装潢能够勉强猜出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是一个有点钱的身份。
走出浴室,宽大的房间,精美的装修,以及梳妆台上摆放的各种化妆品和价值不菲的首饰,这些都让潇瑶更加确定原主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家庭。
“她的记忆呢?”
“现在就传送给主人。”
香灵说完,又是一阵刺痛,关于原主的记忆立即在潇瑶脑海中上演,让潇瑶意外的是,原主并非什么非富即贵的家庭,而是一个孤儿。
原主叫许香香,从有记忆开始就生长在孤儿院之中,幼时她模样便比其他的小孩子精致可爱,也有不少人收养她,不过没多久又给送回孤儿院了。
来来回回三次,原主便不想再被收养,院长心里内疚,见此也不强求,所以每次有人收养孩子都让她藏起来。
原主被送回来的原因除了院长以外,就连幼时的原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她也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她第一次被收养的时候才四岁,收养她的是一对多年没有孩子的夫妻,之所以收养她也不是为了养老,而是听了别人的话,带一个孩子回家,来年就能怀上。
那对夫妻将她带回去,第二年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对双胞胎,两个男孩,那个家庭养不起三个孩子,就让原主送了回去。
原主第二次被收养是八岁,八岁的原主依旧是可爱的模样,因为她长得可爱,来孤儿院帮忙的志愿者都很喜欢她,经常给她好吃的,所以她才没有和其他人那样,只是勉强能饱肚。
收养她的是一对同性恋人,那时候是她最幸福的时光,只可惜好景不长,不说那个时候,就说如今,同性依旧是不被大众接受的。
那对同性恋人本来就是从家里逃出来,需要找个地方,养个孩子,简简单单过完自己的一生,但他们都是大家族里面出来的孩子,最后被家里人找到,逼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无法独活,留给原主一大笔钱,将原主送回了原来的孤儿院就自杀了。
又在孤儿院呆了两年,原主生的漂亮,又有前养父给自己留下来的钱,虽然住在孤儿院,但和孤儿院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她可以上学,她可以想要什么就买什么,所以性子很天真。
原主最后一次被收养是在十三岁那年,因为前面的两个养父对她的友好,她一直都想在要一对父母,而十三岁那年,她等到了这么一对,表面上看起来温和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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